广州市信鸽协会会员鸽舍制建规范及使用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信鸽运动的管理,规范信鸽的养训,使信鸽活动的开展与社会、环卫和谐共融,保障信鸽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鸽鸽舍(以下简称鸽舍),是本市信鸽协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将信鸽置于其中饲养、栖息、训练、参赛的封闭式构造的制品或建筑,它也是信鸽竞赛到达的终点。
第三条:会员应根据自身所能支配的空间条件,选择合适规格、形式的鸽舍按本规定进行使用和参加信鸽活动。本市信鸽协会按照本规定负责认定、查验、监督鸽舍的制建规范和使用,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四条:鸽舍按照制作和建构方式的不同分为可移动置放式鸽舍和固定式鸽舍(制作和建构标准及规范见附件一)。鸽舍规格根据面积大小不同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超大型鸽舍(相关尺寸数据见附件二)。
第五条:鸽舍的选择
一、居住在市辖区的会员应遵守所居住地区相关法规,按照当地相关法规的规定选择适用类型鸽舍,在自身可支配的空间内饲养信鸽。
二、居住在市辖区的会员应根据自身可支配的空间大小选用合适规格和形式的鸽舍饲养信鸽,选用的鸽舍尺寸不得超出自身可支配的空间范围。
三、居住在市辖中心区域之外的会员,可在不违反所在地区相关法规的条件下选择制建适用类型、规格的鸽舍。
第六条:鸽舍使用的规定
一、鸽舍内饲养信鸽的数量每立方米不得超过三羽。居住在城镇区域的会员应采取定时放飞训练的封闭圈养管理模式,放飞训练每日最多两次。
二、会员饲养信鸽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环境卫生,保证鸽舍内外清洁,切实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定期消毒。按防疫要求为信鸽接种疫苗,严格执行相关机构与信鸽协会的卫生防疫规定。
三、饲养信鸽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合规处置,居住在城镇区域的会员应按照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定处理垃圾、废弃物。
四、清洁鸽舍及养鸽废弃的污水要及时收集并按照卫生要求妥善 排放,严禁乱排、乱倒。
第七条:罚则
会员在饲养和参与信鸽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协会规章,对违反本规定的会员,其所属协会应予以纠正。对于拒不配合纠正的会员,视情况轻重给予警告、停赛直至开除会籍。
第八条:附则
一、信鸽鸽舍制建规范及使用规定由广州市信鸽协会负责解释。
二、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鸽舍制建标准和规范
一、在城镇区域使用的鸽舍外观形状、施着色彩应与周边环境、 建筑协调一致,以实用、美观、整洁的原则,实现为“文明城市” 添彩之目的。 制建鸽舍的外层材料要求轻便、坚固、环保、防火、保温、隔音,内部材料应环保、无毒、阻燃、轻质。
二、鸽舍外部设计要求:
1、鸽舍应采取封闭式结构,坚固耐用,在顶空处使用的鸽舍顶部应能够防雨,位于空旷地高处或楼顶的鸽舍还应充分考虑防风、防雷要求,因地制宜做好防风、防雷措施。
2、设有进出门和若干通风窗。可移动置放式鸽舍应须充分考虑鸽舍整体上下配重,应设置必要的配重件和底部固定组件。
3、置于阳台、露台的鸽舍外沿不得超出建筑体外沿(起落平台外探不得超过 50 厘米)。置放于顶空阳台、露台的鸽舍高度不应超过两米,应妥善安置固定保证安全。
4、用于鸽舍计时的电子扫描鸽钟数据采集线等外置设备须安置于鸽舍外部层面 50 厘米范围之内,不得突出裸露。
5、在城镇区域使用的鸽舍门、窗等通风部位,应使用不超 过 1 厘米孔径的网子进行封闭,以避免鸽毛外漂。临近邻居窗位的通风窗外应加置折音板,以降低噪音传播。
三、 鸽舍内部设计要求:
1、鸽舍内应设置信鸽栖息的巢箱、栖架且安置数量适量,配置食槽、土槽、饮水器。城镇区域使用鸽舍内的巢箱、栖架应采用具有粪便收集功能的,以便于收集清洁。
2、鸽舍内部设施摆放应简洁规范不留死角以便于打扫。鸽舍地面应采用防水材料,方便清洁避免渗漏。
3、配备安全电源、互联网接口,有条件的设置上下水通道, 配备清洁工具,封闭式垃圾袋、桶等相关配套设施。
附件二:
鸽舍规格相关尺寸数据
一、小型鸽舍:单层平面面积 6 平方米以下;
二、中型鸽舍:单层平面面积 6~12 平方米以下;
三、大型鸽舍:单层平面面积 12~30 平方米以下;
四、 超大型鸽舍:单层平面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